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青海年·醉海东:百龙千狮闹新春,河湟传统社火集中展演******
中新网青海海东2月2日电 (记者 张添福)2月2日,农历正月十二,青海省海东市举行“百龙千狮闹新春”暨河湟传统社火集中展演。
威风锣鼓、灯官赐福、舞龙、舞狮、高跷、亭子、秧歌、安召舞、丑角“瓜娃子”……当日,记者在现场看到,青海省海东市六县区选送的社火,尽显当地传统社火的家底和精髓。
图为舞狮。 张添福 摄河湟文化是黄河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涵具有地域文化的独特性、历史文化的厚重性、民族文化的融合性、民间文化的多元性、生态文化的立体性。黄河及其支流湟水河流经海东市,该市是河湟文化的发祥地、核心区和承载区。
图为抬轿表演。 张添福 摄“举办‘百龙千狮闹新春’暨河湟传统社火集中展演活动,旨在以社火这一氛围浓厚、特色鲜明,且在河湟谷地独具影响力的春节传统喜庆活动,充分展现独特的河湟历史记忆和文化魅力。”海东市副市长王青沛说。
图为传统社火中的丑角。 张添福 摄本次展演,该市六县区选送的百龙、千狮表演,自是主角。按当地传统,春节期间舞龙、舞狮,以求得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图为传统社火中的丑角。 张添福 摄来自海东市乐都区高约一层楼的高跷和亭子(也称高台、铁芯子)表演,堪称“高空艺术奇葩”,令人叫绝,其尽显河湟传统社火的高空技艺之最、传统艺术之美。
图为传统社火表演。 张添福 摄所谓亭子,其下有台板支撑,台板上是特制的两三米高的细长木杆或铁杆,将装扮传统戏剧人物的孩童,绑在以刺绣、剪纸等伪饰的高台上,形成高、悬、妙、奇特点,来讲述传统戏剧故事。
其中,来自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高庙镇老鸦社火总队的亭子,因刺绣、剪纸等艳丽、精致而著称。
图为传统社火中的高跷。 张添福 摄“我们每架亭子中,演员都是三四岁的小孩。将他们绑在亭子上,扮上相应角色,演绎传统历史典故、展现传统人物。”老鸦社火总队亭子组的负责人余长元说。
图为传统社火中的亭子。 张添福 摄来自当地的吴睿涵今年4岁,第一次参加亭子表演。吴睿涵的母亲在亭子下面尽心呵护,“过年了,我们也想让孩子体验一下这项传统文化项目。”
据悉,本次展演系“青海年·醉海东”系列活动的组成部分。王青沛表示,当地春节期间举办的“青海年·醉海东”系列活动,将进一步增强河湟文化生命力、传播力、影响力,让新时代河湟文化焕发新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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