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叙利亚危机的始作俑者”(深度观察)******
非法军事干预、抢掠资源、肆意制裁加剧人道主义灾难,各界人士普遍认为——
“美国是叙利亚危机的始作俑者”(深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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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为维护霸权、谋取私利,对叙利亚进行非法军事干预、抢掠资源、肆意制裁,严重损害当地民众的生命权、健康权、发展权,造成深重的人道主义灾难。叙利亚问题延宕十余年,当地人民至今仍在贫困和战乱中挣扎,美国等西方国家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段时间以来,美国频繁对叙利亚进行军事干预,导致大量平民伤亡和流离失所,造成难以估量的财产损失;美国对叙利亚实施单边制裁,导致叙利亚人民难以获得基本生活保障,经济发展和重建进程面临重重困难。时至今日,美军仍控制叙利亚石油、天然气等国家资源,霸占叙主要产油区,搜刮掠夺八成以上产油量,走私烧毁叙利亚粮食库存,严重侵犯叙利亚人民的基本人权。
叙利亚国内政治分析人士卡萨吉安指出:“美军‘赖着不走’,导致叙利亚国内危机越来越严重,他们的最终目标是控制叙利亚。”
“美国以反恐为借口来到我们的家园,事实上却在掠夺我们”
在叙利亚各地的加油站,等待加油的车辆排起长队,即使是最繁华的街区,一天也只能保证几小时的供电。与此同时,在叙利亚与伊拉克边境的公路上,原本属于叙利亚的石油却源源不断地被美军油罐车盗运至其在伊拉克的基地。
近日,叙利亚外交部致信联合国秘书长、联合国安理会轮值主席表示,美军及其支持的武装已给叙造成259亿美元的直接损失。信中还写道,美国通过其在叙东北部地区、东南部坦夫地区的持续军事存在,继续其“侵略行径”,严重违反《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美军及其支持的武装继续系统地掠夺石油、小麦等属于叙利亚人民的基本资源和国家财富。叙利亚外交部公布的数据显示,美军及其支持的武装造成叙利亚石油、天然气和矿产被盗损失达198亿美元。此外,油气、矿产领域减产给叙利亚造成的间接损失超过860亿美元。
最富裕的国家对最贫穷的国家进行掠夺的荒诞场景不断在上演。过去一年,美军频繁出动,公然掠夺叙利亚石油等资源。根据叙利亚石油部公布的数据,2022年上半年,叙石油日产量约8.03万桶,其中6.6万桶被驻叙美军掠夺,占叙日产油量的83%。据俄罗斯对外机构统计,美国在叙东北部每月盗采的石油中有约1/3通过黑中介,以每桶35—40美元的价格卖到伊拉克北部库尔德自治区。美军每月可从中获取3500万—4000万美元的非法收入。从2011年到2022年年中,美军在叙非法驻扎以及受其支持的武装进行的盗采、非法贸易行为,已给叙造成1071亿美元的损失。
除了石油,美军连小麦这样与叙利亚民生息息相关的“口粮”也不放过。2022年6月,美军甚至出动40辆卡车直接掠夺叙小麦。联合国粮食计划署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叙利亚境内有超过1200万人处于“粮食无法保障”状态,九成人口生活在贫困线以下,2/3的叙利亚人需要依靠人道主义援助维持生计。叙利亚曾是粮食出口国,如今民众却“挣扎在饥饿线上”,美国难辞其咎。“美国以反恐为借口来到我们的家园,事实上却在掠夺我们的小麦、石油,还对我们施加经济制裁,美国是叙利亚危机的始作俑者。”叙利亚哈塞克省居民阿里说。
“空袭造成的平民流离失所和伤亡是美国在叙利亚侵犯人权的罪证”
除了直接掠夺叙利亚资源,美国对叙利亚发起的军事打击和非法单边制裁,让叙利亚民众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生活雪上加霜。
联合国公布的数据显示,自2011年3月至2021年3月,美国的军事介入已造成超过35万叙利亚人死亡,其中包括26727名妇女、27126名儿童。此外,还有超过1200万叙利亚人流离失所,1400万平民急需人道主义援助。
美军频繁空袭导致叙利亚大量无辜平民死亡。仅2016年至2019年间,叙利亚有33584名平民在战争和冲突中丧生,其中3833人直接死于以美国为首的联军的轰炸。美国《纽约时报》在报道中表示,美军对叙利亚等国的空袭造成严重后果。例如,2017年,美军对叙利亚城市拉卡发动所谓“最精准的空袭”,但美国智库兰德公司认为,该军事行动共造成38起平民伤亡事件,178名平民丧生。叙政治分析人士乌萨马·达努拉谴责说:“空袭造成的平民流离失所和伤亡是美国在叙利亚侵犯人权的罪证,但美国仅仅将这称为‘附带损失’。”
除了军事行动造成的直接伤害,美国还对叙利亚实施经济制裁、封锁禁运。自2011年9月起,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陆续对叙利亚实施制裁,包括禁止进口叙利亚原油和石油产品,以及对叙利亚石油出口相关融资和保险进行制裁。英籍叙利亚裔独立记者理查德·梅德赫斯特认为,美国对叙利亚的制裁无异于中世纪的“围城战”——军队包围城市、切断粮食供应,导致大量平民因饥饿和营养不良而绝望地死去。
英国广播公司的报道显示,过去两年,美国的肆意制裁引发了叙利亚前所未有的经济衰退,加剧了人道主义危机。2021年,叙利亚货币贬值近80%;2022年,叙利亚遭遇恶性通货膨胀,基本商品价格飙升,通胀率一度接近140%,贫困率达到前所未有的90%。
“美国并非真正关心人权,其关心的只是自己的利益”
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在一份声明中强调:“叙利亚遭受的破坏如此广泛和致命,在现代历史上几乎没有哪个国家能与之相提并论。”
叙利亚政治问题专家艾哈迈德·阿什卡尔表示,自叙利亚危机发生以来,美国一心图谋颠覆叙政府,默许甚至支持各方力量介入叙利亚局势,对极端势力滋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2014年后,美国又以“反恐”为名频频对叙发动空袭,这些军事行动事实上让叙局势更趋复杂,政治解决方案更难达成。
欧洲议会议员米克·华莱士发出质问:“美国窃取叙利亚石油完全违反了国际法,而非法制裁是为了让叙利亚人挨饿,进而推动政权更迭。欧盟一向鼓吹人权,却支持对一个国家的破坏行为,这说明了什么?”面对美国侵犯叙利亚民众基本人权的行径,西方主流媒体却无一例外地选择沉默。梅德赫斯特认为,一谈到人权问题,美西方一贯的双重标准就暴露无遗,“叙利亚人民每周都在遭受轰炸,美西方却对此熟视无睹”。
“美国赤裸裸干涉叙利亚内政的行径,使叙利亚陷入长期战乱冲突,加剧了叙人民的苦难,同时也让中东地区更加混乱不安。从巴勒斯坦、伊拉克、阿富汗到叙利亚、黎巴嫩,美国在中东地区犯下的人权罪行数不胜数。”叙利亚学者胡萨姆·舒艾卜表示:“美国并非真正关心人权,其关心的只是自己的利益。”(本报记者 宋亦然)
两部门:7种情形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新出发〔202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有关主管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各主要新闻单位:
现将《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2年12月30日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的要求,加强新闻采编队伍管理,规范新闻采编秩序,促进党和国家新闻事业发展,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国家对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对新闻记者实行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统一规划。
第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面向已入职新闻单位的从业人员,考评其是否具备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所必需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本办法所称新闻单位,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的单位。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应当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并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
第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国家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
第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试组织工作应当接受监察机关、保密机关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 考试组织
第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在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各地考试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共同负责。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八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题目,研究并建立考试题库。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会同国家新闻出版署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确定合格标准。
第三章 考试报名
第九条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新闻志向、工作取向,热爱新闻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第十条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当具备本办法第九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在新闻单位编制内或者与新闻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新闻单位为非法人编辑部的人员,须为新闻单位的主管(主办)单位在编人员或者与主管(主办)单位签有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
(四)被列入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行为记录并在限业期限内的;
(五)伪造学历、工作资历证明的;
(六)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七)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新闻单位审核同意,按照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报名,凭准考证、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单位主管、主办新闻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第四章 考试内容
第十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命题范围以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的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第十四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综合考核应试人员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应当具有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第五章 考试方式
第十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日期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确定。
第十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纸笔考试或者电子化考试。
第十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统一确定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
第六章 考试违纪处理
第十八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不得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应试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考试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后果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资格管理
第二十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建立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数据库和诚信档案,将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以及依据本办法第十八条作出相应处理人员的有关信息,录入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数据库和诚信档案,并为应试人员、新闻单位和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提供线上查询服务。
第二十一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由所在新闻单位按规定为其申领新闻记者证。
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新闻记者依法实行执业准入管理,由国家新闻出版署统一核发新闻记者证。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获得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或者持有有效新闻记者证的人员,视同通过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相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成立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负责拟定考试大纲、考试命题、考试阅卷、提出考试合格标准等工作。
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成立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设在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考试大纲、考试试题审定和考试监督检查等,承担考试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立《新闻基础知识》和《新闻采编实务》2个科目。
2个科目考试在同一天上、下午分别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第四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应试科目考试合格,方可取得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发放。
第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点原则上设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中考高考定点学校或者考试机构建设的专门场所,优先安排在人事考试标准化考场、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进行。
第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在当年度考试6个月前向社会公布,保证应试人员及时了解考试要求,进行充分的学习、备考。
第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坚持回避原则和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试命审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及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也不得参与或者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参与考试组织实施的单位和机构,不得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
应试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第八条 考试相关工作和试题试卷的秘密等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各级考试实施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考试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九条 参与考试组织实施的有关机构、专家及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法规规定,遵守考试工作纪律。
第十条 本细则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相关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照本细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