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性成果”:韩国自研飞机首次成功进行超音速飞行******
中新网1月18日电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自主研制的超音速战机“猎鹰”(KF-21)1号原型机17日首次成功进行超音速飞行。
据报道,韩国防卫事业厅表示,“猎鹰”1号原型机于17日下午2时58分在位于庆尚南道泗川市的空军第三训练飞行团起飞,在南部海域上空约4万英尺高空飞行,飞行速度首次超越音速。
值得关注的是,1号原型机在飞行中三次尝试进行超音速飞行均取得成功。
KF-21原型机2022年7月首次试飞成功,之后通过80多次飞行不断提升飞行高度和速度,17日成功进行超音速飞行。这是韩国自主研制的飞机首次成功进行超音速飞行。
此前,国产超音速高教机“金鹰”(T-50)于2003年实现超音速飞行,但该机通过与美国的技术合作而制成。
韩国国防部长官李钟燮表示,得益于众多人的献身和辛劳,韩国才拥有首架自研超音速战机,取得历史性成果。此次超音速飞行成功进一步为韩军“科技强军”建设奠定基础,向全球第四大军工出口的目标迈出一步。
丁真发起名誉权纠纷诉讼******
2月2日,四川理塘县人民法院在天眼查APP上发布公告,向吴某某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公告显示,该案涉及原告丁真珍珠(丁真)与被告吴某某名誉权纠纷,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公开开庭审理。
2月3日,记者从甘孜州理塘县官方证实此事。丁真方面回复记者称,“谢谢您的关注支持。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天眼查APP显示,理塘县人民法院公告称,该院受理的(2022)川3334民初287号原告丁真珍珠与被告吴某某名誉权纠纷一案,因吴某某下落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吴某某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答辩视为放弃答辩权利。
2月3日,记者从理塘县官方证实此事。一位知情人员告诉记者,此番名誉权纠纷内容大致是因为之前网友在网络上对丁真人身攻击,但这种证据不好搜集。
2020年,丁真走红网络之后,签约成为理塘县文旅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一名国有企业员工,担任旅游形象大使。随后,有网友对丁真进行人身攻击,此外,还有部分网友在社交平台给丁真恶意P图,并发布嘲讽甚至造谣的言论。2022年5月8日,丁真在其官方微博号“理塘旅游大使丁真工作室”贴出一份律师声明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接受丁真珍珠(以下简称“委托人”)之委托,指派该所武荣律师作为主办律师,代表委托人就部分网络用户侵犯其名誉权等合法权益的相关事宜向法院提起诉讼。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蒋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