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坚决粉碎“台独”分裂势力谋“独”挑衅和外部干涉图谋******
中新网1月11日电 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11日表示,新的一年,我们将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坚决粉碎“台独”分裂势力谋“独”挑衅和外部干涉图谋,坚定维护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和两岸同胞切身利益。
11日,国台办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有记者提问:2022年民进党当局大肆勾连外部势力进行谋“独”挑衅,外部势力持续打“台湾牌”,请问对相关形势发展有何预期?大陆方面将如何持续有效遏制?
对此,马晓光表示,2022年,台海局势持续紧张动荡,根源在于民进党当局顽固坚持“台独”立场,勾连外部势力不断进行谋“独”挑衅。一些国家的反华势力出于自身利益纵容支持“台独”分裂势力冒险挑衅,不断虚化、掏空一个中国原则,目的是借台湾问题遏制中国发展进步,阻挠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马晓光说,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解决台湾问题是中国人自己的事,任何企图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图谋都不可能得逞。搞“台独”分裂注定失败,“倚外谋独”必遭清算。我们敦促有关国家切实恪守一个中国原则,停止向“台独”分裂势力发出错误信号,停止在台湾问题上玩火。
新的一年,我们将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坚决粉碎“台独”分裂势力谋“独”挑衅和外部干涉图谋,坚定维护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和两岸同胞切身利益。
透支信用卡逾期不还 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以案说法)******
【案情】薛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后持此信用卡多次消费,共透支78061元。截至最后一次还款,薛某尚有58061元本金未还。经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薛某仍未归还。之后,薛某被公安机关查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未还,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予惩处。鉴于薛某自愿认罪,且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故对其依法从轻处罚,遂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说法】法官表示,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相关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法官提醒,现实中一些人认为,透支信用卡不按时归还,只相当于一种民事借贷纠纷,大不了被起诉后做“老赖”,不会被判刑。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对持卡人来说,要理性使用信用卡,树立科学消费观念,出现信用卡透支一定要及时偿还,避免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同时,如果恶意透支逾期不还,还可能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日报 记者 倪 弋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