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拟出台券商发行承销新规:统一注册制各板发行承销规则******
澎湃新闻记者 田忠方
就全面注册制下券商的发行承销,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起草了新规进行进一步的规范。
2月3日,澎湃新闻记者获悉,近日中证协为适应全面实施注册制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发行承销行为,落实承销商责任,制定形成了《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下称“《承销规则》”),并向行业征求意见。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起草的《承销规则》,对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特别条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等多项规则进行了整合优化。
总体来看,《承销规则》共六章七十二条,包括总则、路演推介、发行与配售、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自律管理、附则等。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是明确路演推介的要求、二是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三是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四是切实加强自律管理。
“《承销规则》的起草思路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落实注册制改革监管转型要求,总结吸收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试点中发行承销业务自律管理实践经验,加强承销商自律管理。二是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形成简明清晰的证券公司承销业务自律管理规则体系。”中证协指出。
明确路演推介的要求,强化证券分析师路演推介作用
在路演推介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三方面明确。一是细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发行承销业务路演推介过程中的推介方式、推介范围。
《承销规则》要求,在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与拟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进行一对一路演推介,介绍公司、行业基本情况,但路演推介内容不得超出证监会及交易所认可的公开信息披露范围。
二是明确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公众投资者推介的具体要求,强化证券分析师路演推介作用,帮助网下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发行人基本面、行业可比公司、发行人盈利预测和估值情况。
三是规定主承销商聘请律师的相关要求。《承销规则》明确,主承销商应当聘请参与网下发行与承销全程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在路演推介活动前对发行人管理层、参与路演的工作人员和证券分析师等进行培训,强调发行人对外宣传资料的口径,包括宣传材料与发行人实际情况的一致性、不允许透露公开资料以外的信息、不允许存在夸张性描述等。主承销商应当要求律师事务所出具培训总结,并督促律师事务所勤勉尽责等。
进一步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主承销商可以设置配售决策委员会
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三方面明确,一是细化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的核查要求,规范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报价进行簿记建档场所及管理的要求。
二是规定主承销商可以设置配售决策委员会,并明确委员会的组织构成、履行职责程序,细化配售原则的制定要求以及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等出具承诺函的核查要求。
三是细化关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主承销商义务,规范配售行为,督促其加强配售过程管理。
两方面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明确六项报告内容
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两方面再明确。
一是明确主承销商提供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具体要求。
具体而言,报告内容应至少包括盈利预测、发行人分析、发行人所在行业分析、募投项目分析、可比上市公司分析(如有)、风险提示六个部分,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是否给出估值分析结论,并细化了相关内容的具体要求。
二是对报告的提供方式、撰写原则、内部制度、证券分析师行为等作出规定。切实提高报告独立性、专业性、实用性,引导其发挥定价引导作用。
四方面强化自律管理,协会建立股票发行与承销观察员机制
在自律管理方面,《承销规则》提出了四大要求。一是明确承销商应当向协会报送路演推介活动的初步方案、发行承销总结报告、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报告(如有)、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及总结情况,加强承销商路演推介、发行与配售环节管理,落实承销商责任。
二是中证协建立股票发行与承销观察员机制,督促承销商履职尽责,并向行业积极推广发行与承销示范实践,引导行业对标提升。
三是明确承销商存档备查的承销资料要求与协会现场检查事项,加强自律检查标准管理。四是明确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净化行业生态。
《承销规则》起草沿“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等两思路
对于《承销规则》的起草思路,中证协表示,一是落实注册制改革监管转型要求,总结吸收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试点中发行承销业务自律管理实践经验,加强承销商自律管理。
其中,明确承销商路演推介相关要求,细化发行与配售等规定,明确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撰写、提供方式、相关制度等要求,切实提高报告质量,促进形成市场化发行承销机制,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承销行为。此外,引导承销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规范承销业务收费。
“另一方面,是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形成简明清晰的证券公司承销业务自律管理规则体系,明确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发行承销业务适用本规则,并作出差异化安排。”中证协进一步指出。
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
光明日报记者 鲁元珍
在知名童装产业带浙江桐乡,一家童装企业负责人巧姐于半年前尝试淘宝直播。经过几个月的潜心耕耘,如今直播间月成交额已突破1000万元,成为直播电商风潮下的受益者之一。过去一年,淘宝天猫净增130余万店铺,新增55万直播账号,直播和短视频已经改变了电商模式,成为越来越多中小微企业和年轻人的创业入口。
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浪潮中,阿里、美团、京东、字节跳动等平台企业发挥着重要作用。从电商到移动支付,从外卖到共享出行,从直播到智慧社区,数字经济已经覆盖了人们的衣食住行、社交娱乐,改变着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
不仅如此,数字经济在更好地满足人们消费需求的同时,也在吸纳就业创业、提升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数据分析师、直播选品师、人工智能训练师等新职业不断涌现,农村电商新模式的逐渐普及扩大了农产品销售、带动了增收致富,政务服务、在线课堂、互联网医院等线上线下融合服务便利了人们的生活。
随着一个又一个创新模式的诞生,数字经济在促进经济增长方面发挥的作用日益凸显。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报告(2022年)》,2021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45.5万亿元,占GDP比重达到39.8%,数字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更加稳固、支撑作用更加明显。
近年来,一系列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陆续出台,聚焦推动大数据、电子商务、“互联网+”行动、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数据要素等相关领域发展,为数字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这不仅充分肯定了平台企业和数字经济在发展中的重要价值,也对其未来的发展明确了方向。
未来,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一代数字技术迭代发展,新基建快速发展,互联网用户规模不断扩大,都为数字经济发展夯实了基础条件。数字经济发展空间广阔,也将在引领转型、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发挥重要作用。
【专家点评】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信息化与软件产业研究所数字经济战略研究室主任高婴劢:
当前,数字经济已成为重塑全球要素资源和经济结构的关键力量,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成效显著。近十年来,平台经济和共享经济兴起,生活服务数字化、消费行为在线化、社会资源共享化全面普及。“十四五”时期,中国数字经济步入体系构建新阶段,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围绕技术、数据、平台、算法等方面的数字经济治理逐渐成为新常态。在国际合作方面也将加快贸易数字化,构建良好的数字经济对外合作制度和环境。下一步需加快5G、集成电路、工业软件等产业集群化发展,增强本土产业链供应链竞争力,同时鼓励云计算、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集群化发展,通过规模集聚、优势互补,促进数字产业高速成长。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5日 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