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论坛】激活数据潜能 建设数字中国******
【光明论坛】
作者:支振锋(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和资源形态,日益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围绕如何建立和健全关于数据要素基础制度体系提出了全面系统的意见,为做好数据权益配置和风险防控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引,也为激活数据潜能和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作出了有力的制度安排。
数据是映射大千世界的符码,数据中自有大千世界。宇宙星空、山川河流、鸟兽虫鱼、人类行为、国家治理、社会百态……万物皆产生数据,万物皆可被数据化。自人类社会产生起,数据就承载着人类对自然万物、生产生活的记录和表达。从传统数据到网络数据,从“小数据”到“大数据”,数据日益成为理解万事万物最微观、最奇妙的元素。在信息化发展新阶段,数据爆发增长、海量集聚,量的累积逐渐引发质的飞跃。万物互联、人机交互、天地一体的网络空间内,大数据技术使数量巨大、来源分散的图像、声音、文件等非结构化数据得以被广泛搜集、存储、利用,使分析、预测、捕捉隐藏在自然万物和人类社会的深层逻辑成为可能,人类认知的敏锐性和洞察力得到极大提升。
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数据原是伴随自然与人类而产生的寻常事物,但数字技术为其赋予了无尽潜能。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数据已成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性资源,并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环节。通过数据,可以更好地理解自然和社会的运行规律,推动生产力发展,优化生产关系,丰富人类生活,促进国家和社会治理。但数据并非自在之物,而是人类协作与互动的结果。数据不仅承载着个人、市场主体与国家的大量信息,关系到公民个体人格权益、市场主体财产权益以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还呈现出不同于传统知识产权的全新特点。如何既鼓励数据的充分流通利用,又通过制度设计进行科学合理的权益配置和风险防控,就成为信息时代制度创新的重大课题。
数据相关权益配置,是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作为世界第二数据大国,我国深刻认识到大数据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动力、重塑国家竞争优势的新机遇、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新途径所具有的战略意义。2021年公布实施的《数据安全法》明确提出“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但数据流通利用除供需双方外,还涉及协助数据产品开发的第三方服务商,情形复杂、链条悠长、风险突出。为推进数据合法合规交易,我国多年来一直在探索数据交易所建设。在此背景下,此次意见提出探索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结构性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推进实施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机制,推动建立企业数据确权授权机制,是对数据相关权益合理配置这个世界性难题的创新性开拓。
促进数据流通和交易是数据基础制度的核心。数据交易是新业态,也带来新问题。由于数据的无形性和可复制性,除了不易计量、难于定价且合规评估复杂外,交易一旦达成,无论是买方发现“货不对版”,还是卖方认为数据已被使用,都“无法退货”。如何确保数据需求方接收到的数据来源合法合规,数据提供方交易后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决定着数据制度体系的成败。此次意见尝试构建促进使用和流通、场内场外相结合的交易制度体系,规范引导场外交易,培育壮大场内交易,试图建立数据来源可确认、使用范围可界定、流通过程可追溯、安全风险可防范的数据可信流通体系,必将推动鼓励数据流通利用的制度创新。
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是数据基础制度的重点。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和资源形态,数据要素不断创造新的价值,也不断产生利益纷争。针对数据收益分配问题,此次意见既坚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健全数据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机制,强化基于数据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的激励导向,平衡兼顾数据内容采集、加工、流通、应用等不同环节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也努力做到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强调完善数据要素收益的再分配调节机制,让全体人民更好共享数字经济发展成果。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数据二十条”的出台和落地实施,有利于从历史和全局维度深刻认识数据要素的战略价值,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塑造人类文明新形态。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4日 02版)
第十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带动消费金额近120亿元******
图为北京文化消费高峰论坛暨2022北京文化消费品牌榜发布仪式。主办方供图
中新网北京1月11日电(徐婧)11日,北京文化消费高峰论坛暨2022北京文化消费品牌榜发布仪式在京举办。记者获悉,去年7月至10月,第十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累计举办活动27.84万场,累计消费人次5.25亿人,带动消费金额近120亿元,在引导文化消费升级、促进消费产业双向提振等方面交出亮眼成绩单。
文化消费新业态丰富市民体验
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是北京在文化领域以首都特色、首善标准的开创性之举与创新性实践,自2013年创办以来已成功举办十届。活动成为文化新产品新服务的交易展示平台,在推动文化消费转型升级、助力文化产业提质增效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国内促进文旅消费和文化产业发展的现象级项目范例。
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劲林在致辞中表示,文化科技深度融合激发文化消费新动能。过去三年新冠疫情对线下文化消费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同时也催生了众多的文化消费新业态,云演出、云直播不断涌现,5G+8K等技术的应用为市民文化消费提供了更多体验。
他谈到,北京拥有两千余家实体书店、97家市级文化产业园区,也拥有一批具有强大影响力的文化消费品牌活动。这些既为市民文化消费提供了丰富的供给,也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支撑。未来,北京将立足四个中心功能定位,发挥全国文化中心示范引领作用,将北京文化消费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与增进民众文化福祉结合起来。整合多方资源,开创文化消费提质增效新局面。
文化消费季十年累计消费人次9.8亿
会上,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刘绍坚发布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十周年报告,展现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在十年以恒中成为服务全国文化中心的生动实践。
报告显示,十年来,文化消费季累计消费人次9.8亿,累计消费金额超1100亿元,累计实现惠民金额48亿元。参与企业数量从早期的百余家增长至600余家,活动时间从首届的一个半月延长至4个月,活动数量从最初的2万余场增长到27万余场,活动板块从首届九大专项精品活动,拓展至第十届六大特色板块二十余项主体活动,活动体系愈发完善、活动内容愈发丰富、活动质量稳步提升。
图为北京文化消费高峰论坛暨2022北京文化消费品牌榜发布仪式。主办方供图
十年间,文化消费季通过创新培育“北京文化消费品牌周”“北京文化消费品牌榜”等自主品牌活动,吸引北京动漫游戏嘉年华、北京时装周、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等品牌活动参与其中,深化拓展津冀两地及外省市的文化消费市场,有效强化全国文化中心示范引领作用。
601家企业参与本届文化消费季
会上发布的2022年北京文化消费报告暨第十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总结指出,2022年前三季度,全市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2260元,同比下降2.6%。第三季度,电影、演出、图书、文化艺术等重点领域消费金额几乎均翻倍增长,消费拉动作用明显。
本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亮点颇多,在惠民助企、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据统计,本届文化消费季共有601家企业参与,开展文化活动27.84万场次,较上届增加20万余场,文化供给水平大幅提升;活动内容涵盖文创、演艺、图书、旅游、艺术等多领域,覆盖亲子互动、商务休闲、沉浸体验等多类别,可以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者需求。
作为全市助企纾困、促进消费加快恢复的具体措施之一,2022年度北京文化消费促进行动着眼文化惠民、消费提质,采取事前申报承诺、事后评价支持的方式顺利开展。共有195家市场主体纳入促进行动合作单位名单,最终政策支持的市场主体81家。在第十届文化消费季期间通过打折、满减、满赠等形式开展惠民让利活动,吸引广大市民参与文化消费,带动文化消费近19亿元,惠民让利达2亿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4个品牌登上年度文化消费榜单
会上,2022年度北京文化消费品牌榜同步揭晓。本届品牌榜围绕近年来文化产业、文化消费领域的变革、创新及成果成效,全面重塑文化消费品牌榜榜单体系和评价体系,在重点文化领域根据不同类目设置榜单,加大客观数据权重,注重成果转化落地,共推出年度文化消费影响力金榜、年度文化消费创新力金榜、年度文化消费发展力金榜、年度文化消费示范力金榜、年度文化消费贡献力金榜五项常规榜单以及年度文化消费特别榜。
品牌榜征集评选工作历时三个月,通过公开征集、行业推荐和大数据抓取三种途径,累计征集452个品牌,30万余人次参与投票,经过客观数据筛选、推委会评选、公众投票、路演评审、综合评审等评选环节,最终大型纪实性史诗木偶剧《大象来了》、丝绸之路上的敦煌--数字敦煌展、《2022爱乐汇文化品质演出季》、美后肆时景山市民文化中心、北京图书大厦、北京人民艺术剧院、2022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舞蹈诗剧《只此青绿》、电视剧《人世间》等54个品牌荣登年度榜单。
未来,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将强化理论创新、内容创新和服务创新,积极探索文化新业态、新场景、新模式,不断提升文化消费季的举办水平,为首都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