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2023年春运今日启动 全国铁路首日预计发送旅客630万人次******
光明网讯(记者 陶媛)1月7日,记者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获悉:2023年春运今日正式启动,自1月7日至2月15日,为期40天,春运首日全国铁路预计发送旅客630万人次。
据介绍,今年春运形势总体比较平稳,学生流、务工流、探亲流、旅游流等基本出行需求保持一定规模,铁路客流呈现回暖趋势。铁路部门将用好去年新开通的郑渝高铁、湖杭高铁、银兰高铁、京唐城际、新成昆铁路、北京丰台站等新线新站资源和新投用复兴号动车组等先进装备,增强路网整体功能,提升客运能力。按照“充足安排、按需启动,响应快速、应急有备”原则,科学制定客车开行方案,节前高峰日最高可开行旅客列车6077对,节后高峰日最高可开行旅客列车6107对,最大客座能力较疫情前的2019年春运增长11%。
春运期间,全国铁路将强化车站客流组织,严格控制列车客座率,引导旅客有序分散进站候车,保持安全距离,营造健康安全出行环境。国铁集团积极提升旅客购票服务体验:优化铁路12306系统功能,持续开展适老化和无障碍化改造,为老年人和障碍人士购票提供便利;学生优惠票不再规定乘车时间限制,每学年(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任意时间可购买4次单程的学生优惠票;年满6周岁且未满14周岁的儿童可购买儿童优惠票,将惠及更多儿童旅客。
同时,铁路部门将在全国3200余组动车组列车上推行铁路畅行扫码服务,旅客通过扫描座椅扶手上的“铁路畅行码”,可顺畅查询列车正晚点、运行位置、接续车次、交通接驳等出行服务信息,办理餐饮选购、补票升席、查找遗失品等业务。大力拓展互联网订餐站点,将开展互联网订餐的车站由55个增加到76个,覆盖全国铁路枢纽和客流较大车站。安排站内便捷换乘的车站由80个增至100个,完善车站服务设备设施与引导标识,提升旅客中转换乘效率。
据了解,春运期间,铁路部门将根据国家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和客货运需求变化,动态调整列车开行方案,不断改进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举措,努力提升广大旅客货主服务体验。请旅客朋友及时关注“铁路12306”网站和“中国铁路”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合理安排行程,旅途中加强自身健康防护,配合做好站车防疫工作,共同维护春运良好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