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有了新规定******
新华社北京2月1日电 为全面准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日发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基本原则、内容标准、方式程序、结果运用等作出了新规定。
考核规定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方式主要是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根据工作实际开展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年度考核是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个年度内表现的总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档次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应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总人数的20%。
考核规定提出,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要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岗位、职务、职员等级、工资和评定职称、奖励,以及变更、续订、解除、终止聘用(任)合同的依据。
考核规定坚持分级分类考核,要求从单位实际出发,突出精准化和差异化,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体现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工作人员的特点和具体要求。
据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原人事部印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已实施20多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新精神新要求,化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面临的新问题、衔接新政策,故制定这一考核规定。
2023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工作全面展开******
本报北京1月11日电为广泛延揽社会优秀人才为军队建设服务,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近日部署展开2023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工作。
考生可于2023年1月13日8:00至17日18:00期间,登录军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全军组织统一笔试将于2023年2月19日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部分较大的城市同时举行。根据计划安排,6月底前完成面试体检、政治考核、公示审批等工作。
这次公开招考,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暂行规定》等配套政策,聚焦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加快把人民军队建成世界一流军队,加大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补充力度,将免笔试直接面试招考岗位范围由博士研究生拓展到“双一流”建设高校或者建设学科理学、工学、医学硕士研究生,进一步提升引才质量效益;严把人才选拔标准条件,强化全过程监督,确保招考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2023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公告见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