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与“不变”,中共二十大向世界传递大国外交的“中国声音”******
(中共二十大·观察)“变”与“不变”,中共二十大向世界传递大国外交的“中国声音”
中新社北京10月20日电 题:“变”与“不变”,中共二十大向世界传递大国外交的“中国声音”
中新社记者 黄钰钦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当狄更斯在《双城记》开篇写下这句名言时,或许没有想到未来将在国际政治领域被多次引用。
当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世界挑战与希望并存,又一次站在历史的十字路口,何去何从成为一道全球性必答题。
10月16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 中新社记者 毛建军 摄“中国始终坚持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外交政策宗旨,致力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中共二十大报告中,世界第一大执政党给出的答案清晰而明确。
从中共十八大以来,“人类命运共同体”一词连续出现在中共党代会的报告中。这一源于中国传统天下观的理念因应时代之变,传递出中国在变局中的世界观。
“在百年变局中,一个大国的外交政策如何选择,对未来世界和平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中国外交学院副院长高飞指出,选择和平还是战争,选择开放还是封闭,选择合作还是对抗,直接关乎未来国际局势演变。
当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命运与共”既是中国的世界观,也是中国外交实践的缩影。从“一带一路”倡议搭建开放合作平台,到全球发展倡议与全球安全倡议应对现实问题,在轮船的鸣笛、在码头的装卸、在桥梁的建造、在工厂的轰鸣中,互联互通的全球合作网不断搭建,合作共赢的故事不断被讲述。
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执行院长朱锋分析称,二十大报告明确给出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国答案,具有世界性意义,既表明中国将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推进全球治理,也传递出中国致力于推动构建新型大国关系,避免所谓大国竞争甚至冲突的陷阱。
资料图:2022年9月26日晚,北京长安街沿线国庆主题花坛亮灯,市民在参观军事博物馆前广场布置的“命运共同体”花坛。 中新社记者 易海菲 摄作为观察中外未来互动方式的重要窗口,外界通过中共二十大报告发现,从“变”与“不变”的维度可以听到中国外交声音。
在报告中,无论是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还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无论是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还是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的态度,都与中国在不同国际场合宣示的立场保持高度一致。
对此,高飞表示,在确定性成为稀缺品的世界变局中,中共二十大报告中展现出中国重大外交政策上的一致性与连续性,将为处于变局中的世界注入难得的确定性。
与此同时,外界也注意到,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在提出后,被写入中共党代会报告。有评论指出,两个全球倡议,对应到国内正是“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战略思想,创新、开放、包容的全球治理方案,正是中国新发展理念的镜鉴。
“在百年变局中,中国外交政策需要应对时代的新挑战和新问题。”朱锋分析说,两个全球倡议写入中共二十大报告,既能看到中国声音和中国方案因应时势更新发展,也能看到中国同世界的深度融合。
在历史的十字路口,坚定选择一条道路的同时,也意味着对其余说“不”。在二十大报告中,中国不仅发出“要做什么”的主张,也对外传递出“不做什么”的鲜明态度:反对一切形式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反对冷战思维,反对干涉别国内政,反对搞双重标准。
朱锋指出,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群体性崛起,成为21世纪最为重要的事件之一。中国的主张和反对,是基于百年变局中世界权力分配结构改变的客观态势,站在维护发展中国家共同利益的角度,更好推动世界走向互惠包容、合作共赢。
“当世界站在十字路口,中国鲜明表达出要什么与不要什么,将与发展中国家一道促进国际体系朝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高飞进一步表示,清晰的答案让世界听见大国外交的“中国声音”,是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站在人类进步的一边。(完)
明星代言:有规矩才成方圆****** 【影视锐评】 作者:任孟山(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包括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在内的明星代言活动做出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为坚持正确广告宣传导向、廓清行业风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提供更为有效的保障。其中强化对明星代言的约束部分,引发了业界的普遍关注。 以前明星代言一出了问题,往往是公司作为明星的“马甲”,代为受罚。而公司受罚到一定程度,往往会注销了事或者归于静默。明星不再以此公司从事相关活动,转而由新法人注册新公司,继续运营。《指导意见》规定“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的,要坚决依法处罚到明星本人,不得以处罚明星经纪公司替代对明星的处罚”。这就将处罚具体到了明星本人。不仅如此,《指导意见》还强调,“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情节恶劣的,要加强公开曝光,依法依规列入个人诚信记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在现代社会,如果被列入失信名单,就意味着个人的社会信用有污点。这不仅会降低明星本人的品牌价值,还会制约明星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此政一出,大大提高了明星代言的违规成本,势必使明星在产品代言中更多谨慎小心。 不过,处罚毕竟发生在出现不良后果之后。若要治本,从源头消除明星代言的不规范行为,则需完善法律法规,从代言行为的初始阶段开始制约监督。正因如此,《指导意见》中关于“明星本人应当充分使用代言商品,保证在使用时间或者数量上足以产生日常消费体验;象征性购买或者使用代言商品不应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已经依法履行使用商品的义务”的规定,乍看上去出人意料,细想起来很是到位。所谓明星,要么有脍炙人口的作品,要么有深入人心的角色,要么有惹人关注的话题。这些特质容易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厂家之所以愿意找明星代言,正是看重这些明星的注意力资源。很多影视演员在短时间蹿红,各种产品代言立刻找上门来,使注意力资源有了变现的可能。但注意力资源并不稳定,甚至是转瞬即逝的。有的明星生怕过了这个村没有这个店,为了在短时间内将利益最大化,在高额代言费的诱惑下对代言产品来者不拒。他们当中有的人被各种事务缠身,根本没时间了解代言产品。代言时,只得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广告词照本宣科,利用明星光环和营销话术,吹嘘甚至夸大产品质量功效。有的人则代言并不适合自己或与自己原本的生活消费理念相悖的产品。比如某明星明明为了保持身材只吃健康食品,却在广告里热情推荐大家购买快餐、速食。某明星自己只用价格昂贵的高端护肤品、保养品,却代言中低档产品。还有代言金融产品的明星,自己没有投过一分钱,却在广告中言之凿凿地说收益颇丰。这种明星不珍惜自身形象,只看重眼前利益,演艺事业之路注定走不长远。从这个角度看,《指导意见》从全流程规范明星代言行动,明确其责任,对于捋顺明星代言市场行为规范大有裨益。 当然,有规矩才能成方圆,外在约束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代言乱象。但要想根除明星代言的各种问题,还需要明星乃至整个文娱和广告行业转变观念,将社会责任放在经济利益的前面。明星及其经纪团队要懂得广告主花巨资请明星代言,是因为受众将作品或角色的光环转移到商品上来。好的代言可以使明星的个人魅力和作品或角色魅力同频共振,实现双赢。而不好的代言则可能使明星名声受损。所以必须立足本业,不断创作优秀的作品或角色,才能一直拥有“明星范儿”。接代言时必须谨慎,时刻将声誉、信誉、品德放在首要位置,做好产品审查工作,做到合规合法,合乎受众的期待。 总而言之,在代言之前,明星要潜心生产创作,提高道德修养,推出更多优秀作品。代言开始时,明星要在真实使用产品、全面了解商家之后做出谨慎决定。在代言过程中,产品一旦有问题,明星本人必须为虚假代言等行为受到相应惩罚,体会到决策不谨慎引发之“痛”。多管齐下,才能还广告市场和文娱领域一片清朗的天空。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15版)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